第六册 报任安书(节选)

 来源:沪江高考资源网    要点:高三语文电子课本  
编辑点评: 《报任安书》是司马迁写给其友人任安的一封回信。在文中,司马迁以极其激愤的心情,申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发了内心的无限痛苦,大胆揭露了汉武帝的喜怒无常,刚愎自用,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比较进步的生死观,并表现出了他为实现可贵的理想而甘受凌辱,坚韧不屈的战斗精神。

就人的本性而言,没有不贪生厌死的,(难免要)怀念父母和妻子儿女;至于为正义和公理所激奋的人,则不是这样,那是因为有所不得已的缘故。现在我不幸,早年失去了父母,(又)没有亲兄弟,独自一人,至于对妻子儿女怎么样,少卿是看得出来的吧?况且勇士不一定死于名节,而怯懦的人仰慕道义,则随时随地都可以勉励自己不受辱。我虽然怯懦,想苟全性命,却很懂得舍生取义的道理,何至于甘心接受绳捆索绑的侮辱呢!再说,奴婢侍妾一类人,尚且能自杀(而不受辱),何况我是不得已啊?我之所以含垢忍辱,苟且偷生,情愿被囚禁在粪土一般的牢狱之中,是因为我的心愿尚未完全实现,耻于默默无闻而死,而文采不能显露给后世的人们。

古代拥有财富、尊位而姓名埋没的人,不可胜数,只有卓越超群的人才为后人所称道。文王被拘禁在里时推演了《周易》;孔子在困穷的境遇中编写了《春秋》;屈原被流放后创作了《离骚》;左丘明失明后写出了《国语》;孙膑被砍去了膝盖骨,编着了《兵法》;吕不韦被贬放到蜀地,有《吕氏春秋》流传世上;韩非被囚禁在秦国,写下了《说难》《孤愤》;(至于)《诗经》三百篇,也大多是圣贤们为抒发郁愤而写出来的。所有这些作者都是心中感到抑郁不舒畅,他们的思想观念不被当时的人们接受,所以叙述所经历的事情,让后世了解自己。例如左丘明眼瞎了,孙膑的腿断了,毕竟不能为世所用,(于是)回家着书,抒发心中的郁愤,想留下文字来表现自己的思想。

我不自量力,近来将自己的心愿寄托在无用的言辞上,搜集世上散失的文献,粗略地考证历史人物的所作所为,统观他们由始至终的过程,考查他们成功、失败、兴起、衰败的规律,上起轩辕黄帝,下到如今,写成表十篇,本纪十二篇,书八章,世家三十篇,列传七十篇,共计一百三十篇。也想用来探究天道和人事的规律,弄清从古至今的历史发展过程,成就一家的学说。(此书)已经起草,尚未完成,就碰上这桩祸事,惋惜它没有写成,因此宁愿接受宫刑而没有怨怒的表情。我确实想完成这本书,把它(暂时)藏在名山之中,(以后)再传给跟自己志同道合的人,使它流行于大都会,这样我就补偿了前番下狱受刑所遭到的侮辱,即使一万次遭到杀戮,哪里有悔恨呢!可是,这番话只能说给有见识的人听,对俗人就难说了。

况且,在负罪的情况下不容易处世,身处卑贱,受到的非议和指责也就很多。我因为(对皇帝)说话(不谨慎)而遭到这桩祸事,深深地被邻里同乡所耻笑,以致先人蒙受污辱,还有什么颜面再为父母扫墓呢?即使再过一百代,也只是耻辱更甚而已!因此我心思重重,极为痛苦,在家时总是恍恍惚惚,好像丢失了什么,出外时又不知要到什么地方去。每想到这桩奇耻大辱,没有一次不是汗流浃背,将衣湿透!我现在身为皇宫里的小臣,怎么能离开皇宫去过山居穴处的隐士生活呢?所以,我只好随波逐流,按照时代的风气行事,用来抒发内心的悲愤。如今少卿却教导我推荐贤能之士,这岂不跟我私下的愿望相违背吗?尽管我(也)想打扮自己,用美妙的言辞粉饰自己,可这对世俗没有好处,不能取信于人,恰恰是只能招致侮辱罢了。总之,到死的那一天,然后是非才会有个定论。这封信不能详尽地表达我的意思,(只能)简略地说说一些固塞而鄙陋的想法。谨再次致意。

二、一篇足以使司马迁“复生”的奇文(郭双成)

《报任少卿书》(编者注:即《报任安书》)是司马迁任中书令时写给他的朋友任安(字少卿)的一封信,原载《汉书·司马迁传》中,后来南朝梁代昭明太子萧统又将它收录进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文选集《文选》里。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之外的一篇不可多得的“雄伟奇谲”的名文。陶渊明有诗云:“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移居二首》)司马迁写给任安的这封信,就够得上说是一篇“奇文”。和《史记·太史公自序》一样,这也是一篇研究《史记》和司马迁的生活、思想的重要文章。它们可以说是互为表里的两篇文章,是姊妹篇。虽然两篇文章在写法上有所不同,《太史公自序》以叙事为主,其中“有些话是司马迁不愿说而不能不说的假话” (参看张维华《司马迁的史学》一文,收入《汉史论集》一书中,齐鲁书社1980年3月出版。),有些地方说得比较隐约,《报任少卿书》由于是私人信件,以抒情为主,是“抒愤懑”之作,除有一些地方使用曲笔之外,总的来看作者是用比较显露的手法抒发了自己的思想感情的。尽管二者存在着如上所说的这些不同之点,它们同为研究《史记》和司马迁的生活、思想的第一手材料和重要参考资料,大家的看法则是一致的。

自《报任少卿书》问世以来,产生了不少“仿作”(钱钟书先生在《管锥编》第三册935—936页上列举出了一些“仿作”的篇目,可以参看。),说明了它在我国的历史上(不只是文学史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笔者写这篇文章,是想就《报任少卿书》研读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发表个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供喜爱研读《报任少卿书》的读者参考。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

研读《报任少卿书》,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它的写作时间问题。

这个问题是一个历来争论不休的问题。这里有两种可供我们采取的说法。一种是王国维先生的作于太始四年(公元前93年)十一月的说法,另一种是古今不少人主张的作于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十一月的说法。王说见于他所作的《太史公行年考》:“案公报益州刺史任安书,在是年(指太始四年──引者)十一月。《汉书·武帝纪》:是岁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还幸建章宫。《书》(指《报任少卿书》──引者)所云‘会东从上来’者也。又冬十二月幸雍,祠五畤,《书》所云‘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雍’者也。是《报任安书》作于是冬十一月无疑。或以任安下狱,受卫太子节,当在征和二年,然是年无东巡事。又幸雍在次年正月,均与《报书》不合。《田叔列传》后载褚先生所述武帝语曰:‘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按原文当作“常”──引者)活之。’是安于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公报安书,自在太始末审矣。”我认为:王国维先生在《太史公行年考》中关于司马迁生卒年的考证,大体上是可信的;关于《报任少卿书》写作时间的考证,却不能不使人发生怀疑。今人程金造和李伯勋曾先后发表文章(见程金造《关于司马迁生卒年月四考》一文的第三部分《从‘报任安书’商榷司马迁的卒年》(收入《司马迁与史记》一书中,中华书局1957年9月上海出版);李功勋的文章《司马迁生卒年考辨──驳王国维〈太史公系年考略〉》,载于《兰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这篇文章关于司马迁生卒年的说法,是笔者所不同意的,但关于《报任少卿书》写作年代的论定,笔者认为是有可取之处的。),都比较详细地论证了王说的不可靠。他们的说法虽然还不能说是无懈可击的,但大体上是可信的,他们根据过去一些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认为《报任安书》写于征和二年十一月的说法比较可靠,是笔者所同意的。这里 我想再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谈一些看法,以补充论证王说的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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