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册 报任安书(节选)

 来源:沪江高考资源网    要点:高三语文电子课本  
编辑点评: 《报任安书》是司马迁写给其友人任安的一封回信。在文中,司马迁以极其激愤的心情,申述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抒发了内心的无限痛苦,大胆揭露了汉武帝的喜怒无常,刚愎自用,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比较进步的生死观,并表现出了他为实现可贵的理想而甘受凌辱,坚韧不屈的战斗精神。

●解题指导

一、此题意在让学生熟悉第2段和第3段。作者受极辱而不自杀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完成《史记》,为说明这个原因,第2段中分三层逐步说明。第一层说自己和祖先的职务不为天子所重,且为世俗所轻,死了毫无价值;第二层说应该在受辱之前自杀,受刑以后再自杀已经迟了;第三层说不自杀是为了让“文采表于后世”,完成《史记》,第3段中对此作进一步说明。

二、此题意在让学生熟悉全文的基础上,学习第4段。第4段第一句中的“谤议者”“笑者”都是俗人,应前段“难为俗人言”;“以污辱先人”应上文“太上不辱先”;“今少卿”一句中“推贤进士”应信的开头语,“私心”应第3段中“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极刑而无愠色”和“仆诚以着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两句。首句“且负下未易居”极言环境的恶劣;“是以肠一日而九”至“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写当时的心情;“故且从俗浮沉”至“无乃与仆私心剌谬乎?”写当时的思想矛盾,也是写心情的。

三、此题意在检查学生对课文的理解程度。要做到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必须深入课文,理解课文,理解深,才能读出感情。要审视司马迁,谈对司马迁的看法,首先也要理解课文,讨论时才可抓住几个关键问题深入下去。可以拟几个议题,如“怎样对待生死”“着书立说”等。

●教学建议

本课用三课时教读。

这篇课文篇幅较长,内容的难度也比较大。第一,文章内容涉及作者家世、古代刑法种类、古代王侯将相受辱事例、圣贤们在逆境中发愤着书事例等,学生对这些一般都不太熟悉,难免产生隔阂。第二,本文在写法上融记叙、抒情、议论为一体,行文反复曲折,跌宕生姿,许多语句都有深刻的内涵,而学生由于人生阅历尚浅,短时间内恐怕难以透彻理解。解决这些困难的关键,在启发学生自行领悟,要把基点放在启发学生自行领悟上,才有可能在规定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

●有关资料

一、译文

太史公、愿为您效犬马之劳的司马迁谨向您再拜致意。少卿足下:往日承蒙您写信给我,教导我务必慎重地待人接物,并推荐贤能之士。情意十分诚恳,似乎是抱怨我没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而附和俗人的看法。我并非如此。请允许我谈谈自己固塞而鄙陋的想法。长时间没有答复你,希望你不要责怪。

我的先人,没有获得丹书、铁券那样的特大功勋,所从事的是起草文书、编写史料、记录天象、制定律历的工作,(其职位)接近于占卜之官和太祝之间,本来就是皇上所戏弄,当成乐师、优伶一样畜养的人,为流俗所轻视。假使我受到法律制裁被处死刑,就像九头牛身上失去一根毛一样,跟蝼蚁(之死)有什么不同?而世人又不会将我与能死节的人同等看待,只认为我智力穷尽,罪过极大,不能自己解脱,终于去死而已。为什么呢?这是自己平素所从事的职务所处的地位促成的。人总有一死,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死得)比鸿毛还要轻,这是由于应用死节的地方不同的缘故。最上一等是不辱没先人,其次是不辱没自己,其次是颜面上不受辱,其次是辞令上不受辱,其次是被囚系受辱,其次是换上囚服受辱,其次是戴上刑具、挨打受辱,其次是剃掉头发、以铁索束颈受辱,其次是毁伤肌肤、断残肢体受辱,最下一等是遭腐刑,到极点了!《礼记》中说:“对大夫不能用刑。”这是说士人不可不保持(自己的)节操。猛虎在深山(的时候),所有的野兽都非常害怕它;待到被关进笼子里或落入陷阱之中,(却)摇尾(向人)讨吃的,这是(人)以威力逐步制服了它的结果。所以,对士人来说,(即使是)在地上画一座牢狱,那情势也叫人不敢进去;(即使是)一个木制的狱吏,也不敢跟它对质,必须在遇刑前自杀(以免受辱)。现在手和脚都被刑具束缚起来,脱掉衣服,接受杖责,关闭在四面墙壁之中。在这个时候,看见狱吏就以头碰地,看到狱卒就胆战心惊。为什么呢?这(也)是以威力制约逐步发展的结果啊。待到已经到了这一步,还说不受辱,不过是所谓“脸皮厚”罢了,哪里说得上尊贵呢?再说,西伯是一方诸侯之长,(却)被囚禁在里;李斯是丞相,备受五刑的处置;淮阴侯韩信是王,却在陈地被戴上刑具;彭越、张敖都曾高坐在王位上称孤道寡,(后来)又都被捕入狱;绛侯周勃诛杀吕氏党羽,权力之大超过了春秋时期的五位霸主,后来被囚禁在特设的监狱“请室”之中;魏其侯窦婴曾任大将,后来也穿上了罪人衣服,手、脚、脖子上都加了刑具;项羽的大将季布,后来剃光了头,以铁圈束颈当了朱家的奴隶;灌夫曾在拘留室里受到侮辱。这些人都身居王侯将相的地位,邻近国家都知道他们的名声,一旦有罪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自杀。落入微尘一般轻贱的境地,从古至今都是如此,怎能不受侮辱呢?由此说来,勇敢或怯懦,坚强或软弱,都是由形势决定的。明白了这个道理,还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一个人不能早在遇刑前就自杀,因而渐渐志气衰微,待到受杖刑,这才想到要死于名节,离名节不是太远了吗?古人之所以对大夫施刑很慎重,大概是由于这个缘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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