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所属专题:2015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  来源:    要点:高考招生政策  
编辑点评: 2015年高考大战即将打响,全国各个省市也开始陆续公布2015年招生政策,为了方便各位考生进行阅读,小编特将全国各省市招生工作规定进行汇总,供大家参考!

七、建档

21.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高考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统一保管,并要严格密封,严禁委托中学代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民办高校录取考生并提供由省教育考试院开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和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县(区)招考办应主动联系已录取考生,督促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并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

考生档案须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4)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有外语口试、徒手画要求或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② 徒手画;

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或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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