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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3. 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新闻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11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江苏考生不低于90分);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所有专业学生入校后的外语学习语种仅限英语。

4.对考生按教育部政策享受的加分,我校予以承认。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突出、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如绘画、书法、音乐、国家二级以上(含)技术等级资格运动员)以及身体条件较好的考生(如: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考生中,我校根据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原则上不予录取。

6.表演专业录取办法: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7.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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