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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

南昌工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规则:

1、经生源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一律不能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籍。

2、进档考生录取按“志愿优先、高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具体情况,所有进档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另对内蒙古考生采用“分数请”录取方法。

3、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平等对待,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录取政策执行。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排名不分文理科)。江西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或参考生源省联考成绩。

6、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7、不要求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

8、外语语种不限。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有关政策规定,民族本科考生可在生源省本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本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80分提档,民族专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40分提档,民族专科预科考生可在生源省专科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下60分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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