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所属专题:2015自主招生新生必读  来源:    要点: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虽然距离明年的高考还有半年多,但是全国高校自主招生开始了,大家快来看看吧!看看有没有自己心目中的学校吧!希望同学们都能考上心目中的学校!

六、优录政策

1、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类别确定入选名单。

2、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语专业。

3、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填报我校,如未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5、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填写《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江苏省学生需另填写《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七、保障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我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 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及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4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邮箱:njustzsb@mail.njust.edu.cn

电话:025-84315260 84315761 传真:025-84432546

九、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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