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发声:高校能不能对加分项目说“不”

 来源:    要点:高校加分项目  
编辑点评: 截至目前,大多数“211”高校都公布了2015年本科生招生章程。在对待高考加分的态度上,这些高校呈现出三类态度:有些高校完全承认各地高考加分政策,有些高校在投档阶段承认高考加分,在专业分配时则依据实考分(裸分);还有一些高校对高考加分的态度暧昧模糊,甚至在招生章程中没有任何与加分有关的规定。

长期以来,各高校对高考加分政策一向是“全盘接受”的,无论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性加分项目,还是各地确定的地方性加分项目,高校在招生过程中都无条件作为录取依据,这看上去似乎天经地义。但近年来情况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譬如,2013年高考录取时,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明确表示,不承认四川“二级运动员”高考加分政策,因为许多四川考生的“二级运动员”资质存在造假嫌疑。

如果说清华大学此举还只是针对高考加分造假,那么现在部分“211”院校对高考加分态度暧昧,或依据考生“裸分”进行专业分配,或优先录取“裸分”较高的考生,这些变化则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有些高校已不愿再盲目、被动接受地方确定的高考加分,他们希望在高考录取中拥有更多自主权,加不加分应该由高校说了算。

高考加分政策久遭诟病,虽然教育部已大幅削减全国性加分项目,地方性加分项目也被不同程度压缩,但与社会舆论的呼吁尚有不小距离。更为关键的是,高考加分应该由谁说了算,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厘清。教育部门确定加分项目,然后要求所有高校“全盘接受”,这看上去天经地义,实则不然。因为,高校才是高等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录取、培养学生的职责,对于优先录取什么样的学生,高校理当拥有更多的发言权、决定权。反之,高校优先录取什么样的学生,凭什么由生源所在地的教育部门说了算?这在道理上说不通,并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相冲突。

实际上,各个高校各具特色,选择学生有不同的倾向和标准,这个标准应该由各个高校自己把握。地方教育部门认为考生的某种特长应该获得加分,但有些高校未必看重这种特长。譬如,对于考生的“二级运动员”资质,有些体育特色院校可能很看重,愿意优先录取;而有些院校可能无所谓,不愿意优先录取,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地方确定加分项目,要求所有高校遵从,自然会引起一些高校的不满,所谓“态度暧昧”更像是一种无声的抗议。

如何化解这一矛盾?笔者认为,一方面,各地应尽可能压缩高考加分项目,没有必要的、可能导致弄虚作假的加分项目应一律取消;另一方面,应当赋予高校对高考加分项目说“不”的权力,即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和招生取向,可以认可某些加分项目,将之作为录取依据;也可以不认可某些加分项目,不将之作为录取依据。无疑,高校可以说“不”,将会对教育部门设置高考加分的权力形成制约,以防其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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