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某职高女生秦慧学习成绩优异,去年以文科580多分的优异成绩,被武汉一所重点大学录取。
然而,她刚跨进大学不久,就被警方逮捕。时隔一年,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判处秦慧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她是如何走向犯罪深渊的?
在读职高女生,认识了不良发廊店主
去年6月,19岁的秦慧参加高考,取得文科580多分的好成绩。
7月初,她收到武汉某重点大学网络教育专业的录取通知书。9月初,她报到没几天,就被警方逮捕。
事情要从去年初说起。当时,正在襄阳某职高读书的秦慧,认识了襄阳城区社会青年张云。两人开始谈恋爱,常在城区约会。
通过男友张云,她认识了在襄州区一家商贸城内开发廊的陈凡与李清。
陈凡与李清是一对情侣。发廊实为卖淫场所,店主是陈凡,李清负责日常管理。当时,店里有3名卖淫女。
几人时常一起喝酒吃饭,一来二往,秦慧对陈凡、李清两人的经营流程十分熟悉。李清常对秦慧说,做这行来钱快,如果她有合适“下水”的女孩,可以介绍过来“上班”。
秦慧嘴上答应着,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
上大学前夕,她将一名离家少女送进淫窝
去年7月中旬的一天,秦慧接到好友小信的电话,小信请她帮人找工作。
小信说,她的朋友小语,是枣阳某中学学生,因与家人争吵,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想在外面找份工作。
想到李清曾说她那儿需要“员工”,秦慧动起了歪心思,她一口答应了小信的请求。
她给陈凡打电话,告诉他可以介绍个女孩去“上班”,收入平分。两人一拍即合。
秦慧添加了小语的QQ号,邀请她到襄阳工作。当晚,小语就便乘坐火车来到襄阳。随后,秦慧接她来到其租住处。
第二天,秦慧带着小语来到陈凡的店内。次日,小语就被迫开始接客。此时,她还差几个月才满14岁。
一天后,小语向陈凡提出离开,不愿再干这行。秦慧得知后,来到店里打了小语几个耳光,使劲拽她的头发。
陈凡也拿出一把30公分的长刀,架在小语的脖子上,威胁不许走。害怕的小语只好留下。
为了逃脱魔窟,小语每次遇到嫖客,都会告诉对方自己不满14岁,是被逼卖淫,希望对方帮忙报警。
7月22日下午,秦慧在店门口听到小语接客时向嫖客求救。陈凡再次拿皮带猛抽小语的背部,秦慧则用刀尖刺小语的腿。
7月25日上午,小语终于逃出,租车回到枣阳。两天后,小语在家人的陪同下报警。
这期间,小语被迫在该店卖淫40余次,秦慧从中分得800元。
近墨者黑,爱玩的女孩走上歧路
去年9月初,秦慧拿着录取通知书到大学报到。没几天,民警就找上门。
今年3月,陈凡、李清等人先后落网。
在陈凡店内的账本上,警方发现,除了小语,还有3名女子在此卖淫。其中,该店容留“君君”卖淫400余次,收取嫖资1.2万多元;容留“芳芳”卖淫280余次,收取嫖资8800多元;容留“晨晨”卖淫600余次,收取嫖资19000多元。
办案人员介绍,调查秦慧犯罪事实期间,他们发现,秦慧是个很爱玩的女孩,时常上KTV、喝酒,甚至还吸过毒。但她又十分聪明,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每到考试前几天,她突击学习一段时间,考试总是拿高分。
秦慧落网后,其家人和律师认为,秦慧是遇人不淑,在这一案件中受人胁迫,受他人诱使才误入歧途。而且在办案期间,秦慧的家人赔偿了受害者几万元钱,希望获得对方的谅解,以求轻判。
襄州区法院审理认为,秦慧明知陈凡、李清等人从事容留他人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仍介绍被害人小语到两人开的店铺内卖淫。当被害人小语不愿再卖淫时,秦慧又伙同他人威胁殴打被害人,迫使其继续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积极主动,并未受人胁迫。秦慧的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
日前,秦慧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目前,法院正在审理陈凡与李清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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