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学年限作为主要条件
方案建议,对于一般省市,随迁子女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完整的高中教育,至高中毕业有3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即可以在当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对于京沪等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考虑增加一年与义务教育的衔接;随迁子女至高中毕业有连续4年以上就学记录的,即可在经常居住地参加高考和录取。初中毕业在中考前有连续一年就学记录的,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和录取。
父母条件与子女接轨
方案建议,进城务工人员夫妇一方在流入地有常住证明的,其子女即应当被认定为“随迁子女”并允许在当地入学。常住证明包括工作证明(劳动合同附工资证明、单位出具证明附工资证明、纳税证明、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和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暂住证、水电费收据等任何一项)。
如果进城人员提供纳税或社保证明确有困难,但是其子女具备从小学至高中的连续就学记录,即应被允许参加就读地的高考和录取;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备从小学至初中的连续就学记录,应被允许参加就读地的中考和录取。
统一考试、公平录取
为了从根本上实现教育公平、防止“高考移民”,方案中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制定方案,废除招生指标和分省命题制度,建立全国统一考试、公平录取体制,为各地广大学生的教育公平奠定制度基础。
各省市均应在全国大多数省份出台2013年高考报名方案之前制定随迁子女高考方案(如江苏等省2012年高考方案要求在上年11月1日报名),并明确规定自2013年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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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开放异地高考 还须尽力增加录取指标
曾有官员透露,目前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的来穗人员共736万人,按照抽样调查登记率测算,实有来穗人员总数已超过832万户籍人口。如 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的话,学位和录取指标立刻捉襟见肘。尽力增加高考录取指标,目前最有效的措施,是在广东尽力增加省内院校的录取指标的同时,由国家教育 部门出面协调全国各地的大学,尤其是重点大学,逐渐增加在全广东省的录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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