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定向招生
除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民族预科、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外,在我省安排了其他形式(如对口帮扶、行业培养)定向招生计划的高校,要提供高校与定向培养单位(地方政府或具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之间签订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同一高校的定向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在同一批次参加录取。定向招生计划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对口帮扶地区定向计划生源不足,则以全省填报了定向志愿的生源做补充。若仍完不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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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以“挖坑”录取剥夺学生高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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