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高考院校库 > 四川农业大学 > 录取规则
四川农业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录取规则

第六条:凡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我校在招生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学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八条:今年,我校录取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

美术、体育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相加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第九条: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鼓励政策。

四川地区其它大学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