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所属专题: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来源:    要点: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招生章程是高考填报志愿时很重要的一个参考资料,在这里特地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院校的2013年的招生章程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对大家填报志愿时有所帮助。

第二十二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三条 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须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和程序。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第二十五条 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证书中的规定执行;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学生、台湾免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及学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凡审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科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部分专业学生在沙河校区学习,部分专业学生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一至四年级均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学年40,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每学年10,000元;英语专业财经英语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每学年6,000元;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应用心理学专业经济心理学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金融数学方向等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500元;其他专业及方向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住宿费 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学院南路校区每学年650元,沙河校区每学年900元。

第二十九条 高招咨询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E-mail信箱:zsb@cufe.edu.cn

附则

第三十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本校的录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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