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所属专题: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来源:    要点: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招生章程是高考填报志愿时很重要的一个参考资料,在这里特地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院校的2013年的招生章程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对大家填报志愿时有所帮助。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泰尔弗商务分院的教学安排在学院本部,其他系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点击查看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招生章程信息由沪江高考资源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