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13年专科招生章程

所属专题: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来源:    要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招生章程是高考填报志愿时很重要的一个参考资料,在这里特地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院校的2013年的招生章程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对大家填报志愿时有所帮助。

附 则

十六、学院全称: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学院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南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北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46号院(国际教育学院)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二拨子2号(机电工程学院)

十七、学院办学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十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十九、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为5800元/学年?人;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分别为12000元/学年?人(中加合作办学)和18000元/学年?人(中英合作办学);涉农类专业免收学费。2013年招收涉农类专业有: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植物保护、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动物医学方向)、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方向)、兽医医药、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都市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人。

二十、按照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我院就读的学生,每月人均享受116元助学金。学院还提供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300元/生?年)、院长奖学金(为1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为500元/生年、300元/生年、200元/生年不等)等,并开辟有绿色通道,帮助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国际教育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游学奖学金。注意:以上奖助标准均为2012年标准,准确标准以当年规定为准。学院设有专门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为学生就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我院对在校生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生活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

二十一、2013级新生除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余一年级上课地点均为学院南校区,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方向)、会计(税务会计方向)、金融保险、投资与理财、法律文秘、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二、三年级后上课地点为北校区。学院南校区设有清真餐厅,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二十二、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二十三、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四、招生办地址: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2室。

咨询电话:北校区010-82595061,010-82595116,010-82595042,010-82595048

南校区010-80358899-725、726、727

国际教育学院010-84928942,010-84928742

机电工程学院0101-527811207,52781203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点击查看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专科招生章程信息由沪江高考资源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