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奖学金、贷款、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开设多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三菱东京UFJ银行奖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等项目。此外,学校针对学生个人开设多项单项个人奖励,包括成绩优异奖、学术科研论文奖、文艺优秀奖、体育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社会贡献奖等。
学校建有完善的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三全博爱助学基金”、“关心下一代奖助学金”、“鑫恒·泰泽励志助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助学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供所在地区乡、镇以上(包括乡镇一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学校审核后确属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缓交入学费用入学。入学后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获得经济帮助,保证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原因影响学业顺利完成。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校本部: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邮编—— 100070
电话——(010)83952090 ,83951799
学校网址——http:// www.cueb.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cueb.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注:
1、我校京外各省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执行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点击查看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2015重庆大学高考录取查询入口开通
2015年重庆大学高考录取状态查询入口开通,点击进入查询。
- 2015石河子大学招生章程
- 2015新疆大学招生章程
- 2015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2015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