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所属专题:2015北京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来源:    要点:北京农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招生章程是高考填报志愿时很重要的一个参考资料,在这里特地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院校的2013年的招生章程给大家作为参考,希望对大家填报志愿时有所帮助。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加(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10分),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总分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文综、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综、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政策执行,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在提档录取时,对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分计算。

第十七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我校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环境设计、林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包装工程、兽医、园林工程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等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时,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中外合作办学业类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外语课程以英语授课,其他专业不限。

第二十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本科:

园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非农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

艺术类本科:

环境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本科专业10000元/年。

中外合作类本科(3+1):

国内24000元/年,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按英国、澳大利亚标准交纳。

高职(专科)类: 观光农业、兽医专业、农业经济管理免收学费,其它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 900元/年,1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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