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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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广东省将对异地高考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指出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但具体的方案还在商讨中,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仍执行去年“三步走”政策

好消息踏着冬日暖阳来了——广东异地高考实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仍执行去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其中,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这意味着,细则正式实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条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这一方案还在征求意见中。和以前相比,《办法》并没有放宽门槛。而此次征求意见,是落实去年省政府关于异地高考的文件具体操作的问题,明确如学生去报名应带什么材料之类的具体操作方法。下一步省教育考试院会公布具体文件。

异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办法》称,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去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通知,确定广东省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相关工作分三步实施。

三步走

2013年起

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4年起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新办法

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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