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附则
71.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72.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3.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74.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点击查看2015年高考考后特别策划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岂能以“挖坑”录取剥夺学生高考权利
以免费参观为名诱导学生报名,催促他们在自主招生报名表上签字,面试中直接给答案,不告知相关招考政策……这样的“挖坑”录取,何尝不是对学生高考权益的攫夺?
- 教育部:今年高考保留6项加分 最高只能加5分
-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三校生"录取工作结束
- 全国各省市2013年高考招生政策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