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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奖励资助

● 学校资助体系 
学校奖学金制度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国内外团体与个人捐资设立的40余项社会奖学金。全校各类本科生奖学金总额达1800万元。获奖总比例为40%。 
一、优秀新生奖学金 
1.奖励等级及金额 
一等奖    15000元/人 
二等奖     8000元/人 
三等奖     5000元/人 
2.奖励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10名的学生获一等奖;前50名的学生获二等奖;前100名的学生获三等奖。 
3.奖励办法 
由新生本人提供省级招生部门有效证明,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办理。 
二、人民奖学金,总额943万元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03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我校2004年共有466名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名额为104名,二等奖学金名额为362名。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获得人民币6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每人获得人民币4000元。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免交当年学费。 
四、社会奖学金 
由于华中科技大学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多年来,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多达40余种的各类社会奖学金,总额达300万元。这些单位共为我校提供了近500个奖学金名额,一定程度上鼓励了我校学生的学习上进心,加快了学生自身发展,促进了我校的发展。 
● 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是全国首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助学贷款成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主渠道。自2004年9月推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后,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贷款人数为学生人数的20%。还款时间为本科毕业后6年内还清。我校的贷款工作注重贫困学生的审核、贷款资料的管理,以及诚信及感恩的教育。 
● 学费减免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学校每年减免他们学费,并对他们学习、生活各方面给予大力资助。 
● 学校勤工助学制度 
学校每年投入500万元,设立3000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于学生勤工助学。通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学生自食其力的能力,使其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 特别困难补助 
对于学生中有临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奖、贷、勤工助学等措施外,学校每年还拿出1000万元发放特别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分为两种: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其中定期补助每年发放4次,临时补助用于学生发生意外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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