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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录取规则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专业投档时,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录取江苏籍考生按2、1、0进行;录取其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3、1、0进行。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录取时,专业投档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生成的投档成绩进行。

7)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东南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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