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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本科考生专业分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分档规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 “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且各批次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4、专科进档考生录取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结合专业志愿分档。

5、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及国防生各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70%;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须为“优秀”或满分(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人文科学试验班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理科试验班和经济管理试验班均要求高考数学和外语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80%。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目满分的50%。

(注: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高考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7、对报考我校试验班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学科竞赛获奖者优先录取(以考生电子档案记载为准)。

8、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还须符合国家和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要求。报考国防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9、艺术类专业录取按《安徽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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