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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奖励资助

一、安徽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特设立“安徽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4%,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8%,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16%,每人每年600元。

评选条件是:

1.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2.智育方面: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努力,态度端正,能圆满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智育素质的积分不低于全班平均分,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全班平均学分绩点;
3.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4.能力方面: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文娱活动,积极参与或支持社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1.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劳动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3.有旷课(迟到或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现象者;
4.每学期取得学分低于15学分者;
5.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下者;
6.综合测评单项积分不及格或智育素质积分低于全班平均分者;
7.抽烟、酗酒、泡网吧者。

二、安徽大学特困生补助。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费用,学校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一等每生1500元/学年、二等每生1000元/学年、三等每生500元/学年。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特困补助:

1.家庭经济确有特别困难,无力解决学习期间全部或大部分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享受特困定期补助,已享受的,予以取消:

1.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校纪处分者;
2.上学年有一学期获取学分不满15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0者;
3.综合测评中德育素质积分在班级处于后10%者。

首次申请特困补助学生,要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的“关于家庭经济”书面说明。由学生所在班级集体讨论,经院系审核,报学生处审批。

三、安徽大学校外奖助学金。安徽大学校外奖助学金由企事业单位、国内外社会团体、基金会和个人在我校设立,每学年评选一次。现有校外奖助学金情况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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