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学科特长生”选拔
第一条 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志向远大,追求卓越,特别在以下学科领域特长突出并取得一定成果、具备良好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择优给予考试资格:
1.理工类:在数理化生学科方面的研究应用/机器人设计制作/电子信息及计算机应用/生态环保与节能研究/力学研究应用等方面成绩成果突出者。(须提供: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科研论文或作品或专利,省级以上的获奖作品及证书等,原则上要求署名唯一或第一作者。)
2.文史类:在文史哲学科方面的研究应用、演讲辩论、组织管理等方面成绩成果突出者。(须提供: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或论文,省级以上的获奖作品及证书等,原则上要求署名唯一或第一作者。)
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且经我校审核通过者,免笔试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1) 具有保送资格的下列奖项获奖者(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 “全国中小学[微博]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3) 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重庆大学专项奖”获得者。
(4) 重庆市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重庆大学实验基地优秀学员。
3.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下文中“建筑类”均指上述三个专业):具有良好的素描基础、创意和空间想象力及文学艺术修养。(须提供:本人创作的纸质美术作品一件;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作品或论文,省级以上的获奖作品及证书等,原则上要求署名唯一或第一作者。)
第二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
(1)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给予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者,经我校审核通过,可免笔试(学科基础测试,下同)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2)学生自荐
未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但符合报名条件者,可通过自荐方式申请报名,学校根据报名材料审核择优给予考试资格。
2.报名手续
参见第一类第二条第2项说明。
特别提示:须在报名申请表“院校备注”一栏注明“学科特长生”。
第三条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1.2.3.4项:参见第一类第三条1.2.3.4项。
5.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
获得我校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资格的中学按照要求填写“重庆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学科特长生’选拔中学校长实名推荐表”。
邮寄要求:参见第一类第三条“邮寄要求”。
第四至七条见“第三类”第四至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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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选拔符合学校培养要求、具有突出学科 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 “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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