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所属专题: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来源:    要点: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近60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校。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首都经济贸易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近60年建校历史,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校。学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根据首都经济贸易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2015年首都经济贸易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男子篮球、游泳。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5名,其中男子篮球项目计划11名,游泳项目计划14名。

注:1、以上计划面向全国,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可有小幅调整。

2、未列举的运动项目不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三、招生对象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考生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

四、报名与测试

(一)个人申报

考生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网站(http://zs.cueb.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25日),并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2015年2月25日之前特快专递(中国邮政EMS)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申请者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二)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介绍信。

2、报名考生须携带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的成绩证明及秩序册复印件以及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以备核对。

3、报名考生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本人的运动技术等级,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并携带该截图的复印件。

4、我校将与每一位考生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3月13日8:30—16:00(不接受现场报名)

6、现场确认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博纳楼534房间邮编:100070咨询电话:010-83952090)

(三)体育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详见准考证(游泳) 2015年3月15日,详见准考证(男子篮球)

2、测试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体育馆

3、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需自己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体育部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10-83952393

(四)文化课测试

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1、测试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16:00

2、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3、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选拔与认定

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由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提交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2、学校成立由体育部相关领导、相关运动项目的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负责制定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并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3、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签订预录协议。

4、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贸易经济专业学习。

5、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与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我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入围人数不得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2、对于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二级以上),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该类考生的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3、对于经体育专项测试认为确有培养前途、我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确实需要的部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

七、约束与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15]1号《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招录工作各项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

2、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3952173)

3、学校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将于招生网:(http://zs.cueb.edu.cn)公示;公示后名单将按规定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4、未经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集中公示的考生,首都经济贸易不予录取。

八、本简章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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