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毕业生可以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广泛就业。
一、 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
(一) 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 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 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 器乐演奏
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 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学校招生标准的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学生。
2. 考生必须参加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
3. 我校艺术专业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其中南昌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本人携带户籍所在省份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考的除外)、二代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4. 报考我校的艺术专业考生,我校只承认第一次考试成绩,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5. 舞蹈学要求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6. 港澳台地区艺术专业考生需报名参加我校广州考点专业考试,文化课应参加联合招生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79号文,我校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费200元/人,省外考点235元/人(注:广州考点采用刷卡缴费,不设现金收费)。
学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准(目前我校艺术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四、专业考试安排
1. 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2. 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户籍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及格分数线认定,及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联考分数线已过但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招生专业方向、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历层次 | 学 制 | 上年招生数 | 考试科目 | |
一试 | 二试 | |||||
音乐学 | 音乐学 (考点仅设太原、广州) | 本 科 | 四 年 | 8 人 | 声乐演唱(自选两首,自带伴奏) 或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一首) | 1.音乐常识 2.作文 3.加试钢琴 4.视唱练耳、乐理 |
音乐表演 | 声乐演唱 | 本科 | 四年 | 67 人 | 声乐演唱 (自选两首) 自带伴奏,分男、女声部考试 | 1.声乐演唱 (自选两首,其中一首可与一试重复) 2.视唱练耳、乐理 |
器乐演奏 管弦: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长笛 双簧管 单簧管 大管 圆号 小号 长号 大号 西洋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竖琴 民乐:竹笛 二胡 琵琶 中阮 古筝 扬琴 唢呐 笙 键盘:钢琴 | 管弦乐器演奏 (自选乐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必须演奏马林巴自选乐曲一首) | 1.演奏音阶、练习曲和乐曲一首 (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西洋打击乐演奏小军鼓自选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并演奏马林巴自选乐曲一首) 2.视唱练耳、乐理 | ||||
民族乐器演奏 自选乐曲一首 | 1.演奏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不得与一试曲目重复) 2.视唱练耳、乐理 | |||||
钢琴演奏 1.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 1.演奏除巴洛克、古典风格外作品一首 2.演奏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 3.视唱练耳、乐理 | |||||
舞 蹈 学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本 科 | 四 年 | 30 人 | 1.舞蹈基本功测试 (穿舞蹈紧身服) 2.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 | 1.舞蹈基本功测试 (穿舞蹈紧身服) 2.剧目片段或组合表演(可穿演出服) 3.即兴表演能力测试 |
古典舞 |
注:我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及考试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录取人数,器乐演奏拟增加招生5人。
招生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专业 | 考点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音乐表演 舞蹈学 | 江西 (南昌)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 1月29,30日 | 1月31日、 2月1日 |
甘肃 (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30,31日 | 2月1、2日 | |
重庆 | 重庆广播教育学校 (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
山西 (太原)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原山西省艺校) | 3月1,2日 | 3月3,4日 | |
广东 (广州) |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艺术学院 (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B11栋) | 3月9,10日 | 3月11, 12,13日 |
备注:未设考点省市考生可到相近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音乐学考点仅设太原、广州。
五、认定及录取
1.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择优认定。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我校将于2015年4月中旬寄发《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2. 我校音乐类专业计划采用全国计划、文理综合编制的原则,不区分考生文理科类。考生在取得省专业统考合格证书(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统一考试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之上,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如下办法予以录取:
(1)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和舞蹈学专业(方向)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2)音乐学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的考生等级为优秀者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等级为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专业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文/理)
综合成绩= ----------------- *70 + ------------------------------ *30
专业总分 普通类一本线分数(文/理)
3.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术科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考试阶段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上述办法将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六、 监督机制
本实施办法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信访电话:020-871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