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确定为5月14日至19日。
据了解,文科、理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均设置平行志愿,即:第一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顺序排列的4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二批本科设置按字母A、B、C、D、E、F顺序排列的6个平行志愿院校,第三批的高职(专科)设置按字母A、B、C、D、E、F、G、H顺序排列的8个平行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接受未填报的该校在沪招生专业调剂录取的选项。
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也为平行志愿。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院校均设置10个,第三批征求志愿院校个数不限。每所院校设置3个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