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森,男,1997年生,广东省乐昌市第五中学的学生。因涉嫌非法组织“森高社”及在一桩斗殴命案中被认定为组织者,2011年5月31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林小森有期徒刑3年半。林小森的家人不服韶关中院判决,一直在上诉。
在四次讯问记录中,林小森始终否认组织、领导了非法组织“森高社”和当日的殴斗,称自己“都没有听说过‘森高社’这个名字”;以他的年纪,也“指挥不动他们(组织成员)”。
林家人认为,警方将“森高社”认定为“非法组织”是“大摆乌龙”所谓的“森高社”,不过是当地一些孩子用于上网聊天的一个QQ群,但儿子并未加入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