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2年“初升高”招生计划及政策详解

 来源:沪江高考资源网    要点:高中入学政策  
编辑点评: 办普通高中按每班50名公布计划,在本区(市)县范围内(五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

  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50名公布计划,在本区(市)县范围内(五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统一招生录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有关政策规定,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含调招计划录取的学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内。各普通高中不能任意改变招生规模。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执行,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经原计划下达部门批准。

  ●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仍采取指导性招生计划管理,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对市教育局亮黄牌和控制招生规模的中职学校,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中学

  民办普通中学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制,由学校在规定时间报教育主管部门及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由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

  报名条件:

  1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2 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3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十四个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

  4 报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该区(市)县。

  不能报考的对象说明: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3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报名

  成都市2012年中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表及考试说明:

  中考时间上午下午

  6月13日(星期三)语 文(9:00-11:00)物理(2:30-4:00)

  化学(4:30-5:30)

  6月14日(星期四)数 学(9:00-11:00)英语(2:30-4:30)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在四月份举行,由各区(市)县组织,满分各为10分。考试成绩共分四等,分别为:完成实验操作、基本完成实验操作、不能基本完成实验操作、缺考,其分值对应为10分、8分、5分、0分。

  ●外语类学校英语考试

  外语类学校(班)的英语科原则上实行全市单独命题,统一考试,由市教科院统一公布考试标准。不参加英语单考的外语类学校(班)应在4月16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全市的英语统考。

  ●体育考试

  201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考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满分20分)、坐位体前屈(满分15分)和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

  中考录取批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时间先后分四批进行。被前面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指标到校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提前招生、中职类学校直升生、“宏志班”以及其它按规定提前录取的考生。民办普通高中、中职类学校在本批未录取满额的,还可参加第四批录取。

  第二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院校),报考本批学校的学生均可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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