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异地高考,应全面放开【熊丙奇博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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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熊丙奇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对我国的教育制度研究的很透,也通解各国良好的教育制度。为多家杂志专栏作者,他对教育的看法深刻且客观,沪江高考资源网转载了熊丙奇博士的一些优秀博文和大家分享!



熊丙奇

熊丙奇: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对我国的教育制度研究的很透,也通解各国良好的教育制度。为多家杂志专栏作者。

 
高职异地高考,应全面开放
 
日前,南都报道了部分非粤籍考生,在深圳报名参加高职类高考时,因居住证不符合规定将失去高考资格的情况。对此,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答疑称,资格审核,共有62名考生的居住证通不过,目前也没有救助的办法。这批居住证无法通过审核的考生,有可能因事先没有准备,而无缘今年高考。(南方都市报1月9日)


深圳教育部门严格执行广东省的规定——要求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没有错,可是,对于这批学生,是完全可以有救助措施的。这就是根据其最初办理居住证的时间,以及在深圳的实际居住情况,由公安部门出具居住证明,对于实际居住年限达到3年者,给予高考报名资格。

这不是无原则的救助,恰恰相反,这是对制度进行人性化救济。据报道,一些未通过居住证审核的考生,主要是不清楚临时居住证和深圳市居住证的差别,有的误以为办了一次临时居住证之后,就一直可以管用,到期之后也没有去续办,但他们实际上在深圳已居住超过三年,这当然有他们自身的责任,但也有政府部门管理的疏漏之处。对他们进行救助,也是对政府疏漏的弥补。

推行异地高考政策,其用意就是扩大高考公平,保障每个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为此,对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应该携手妥善加以解决,而不仅仅是冷冰冰的回绝。

另外,在笔者看来,鉴于目前推行异地高考,是由各地出台方案,而地方政府考虑到当地的教育资源承载能力、本地户籍考生的高考利益,会设置相应的开放门槛,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就是如此,针对高职高考,在当前完全可以设置和本科开放不同的门槛条件,只设置3年高中学籍的要求,而不必再要求父母的居住证(以及年限)。

一方面,相对本科来说,近年来高职招生都面临生源竞争的压力,不少高职院校,已经招不满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放宽高职报考,并不会带来高职招生的压力,另一方面,由于有三年学籍的限制,以及只能报考高职的要求,开放高职,也不会带来大家所担心的高考移民问题。从实际情况分析,就是开放高职,一些达到报考条件的成绩优秀的外地考生,也会放弃异地高职高考,而回原籍所在地报考,2013年我国江苏、浙江、安徽、辽宁等地开放异地高考(包括本科高考),但报考人数也只有5000名。

笔者甚至认为,从高职教育发展和推进高考公平出发,高职层面的招生完全可实行申请入学、注册入学,培养则实行宽进严出,这不但可解放高职办学的活力,也创造条件让有求学需要的农民工及其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将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和考试招生制度的重大改革。

强调父母的身份(提居住证、工作、社保等要求,是对父母提出要求),本就与落实平等的受教育权背离,从长远看,这些不合理的门槛都会被取消,当然,这取决于国家总体层面推行高考制度改革,如果全国重点大学不再实行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而是实行基于统一考试基础之上的自主招生,所有考生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用统一测试的成绩去自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自主录取,异地高考问题也就根本不存在。目前用户籍、居住证限制考生高考的做法,只会成为落后高考制度的注脚。越是严苛的身份限制,越表明教育公平没有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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