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高校招生性别歧视?【熊丙奇博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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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熊丙奇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对我国的教育制度研究的很透,也通解各国良好的教育制度。为多家杂志专栏作者,他对教育的看法深刻且客观,沪江高考资源网转载了熊丙奇博士的一些优秀博文和大家分享!

熊丙奇

熊丙奇:著名教育学者,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编审,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对我国的教育制度研究的很透,也通解各国良好的教育制度。为多家杂志专栏作者。

 
如何杜绝高校招生性别歧视?
 

日前,国内一家公益机构发布的一份“高校招生性别歧视报告”显示,全国112所211工程高校中,近七成在2013年的高招中存在性别歧视,其中34所高校违反教育部政策规定。对此,有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出于就业和教学经历的考虑,性别比例在2013年的招生中继续保留。(现代快报8月26日)

高校招生性别歧视,在去年就闹得沸沸扬扬——针对一些大学小语种专业男女生单独招生、分开划线,舆论质疑其公平性和合理性,而从今年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看,这种分列计划的招生方式在提前批继续保留。在笔者看来,这种招生不公平,根源在于计划招生制度制造的考生报考、学校教学和就业的矛盾和冲突。

从教学角度说,一个专业全部是男生,或者是女生,确实对教育教学有所影响,而且,考虑到学生的就业问题,如果某行业、岗位明确提出需要学校培养男生,或者女生就业已经十分困难,可这个专业却在招生中招不到男生,学校是十分为难的,在现行的招生制度中,学校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只能招到女生(或者男生)的现实,要么在招生中将男女生招生分开列计划,但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两条分数线,遭遇公平的质疑。学校办学陷入两难之中。

这暴露出学校其实没有招生自主权——在招生中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教育考试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生报考情况所投递来的档案,而不能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教育教学要求,在招生中设置多元评价指标,招收适合本校的学生。如果学校能自主招生,那么,在招生评价中,是可以自主调节男女生的招生数量和比例的,这就实现了学生报考、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教学和社会需求的衔接。

因此,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打破现在的计划录取制度,推行高校自主招生,每所高校自主提出申请的成绩要求,达到成绩要求的学生都可申请,大学再结合学生的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的面试考察、招生专业的特殊要求等进行综合评价和录取,在这种招生模式中,由于学生拥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也可督促学校重视教育声誉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从而提高招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而在现行的高考制度之下,能一定程度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是加大高校信息公开的力度。教育部在回应社会针对高校招生男女生歧视的质疑时称,这是特殊专业,这种回应是不够的,既然是特殊专业,就应该把特殊性解释清楚。就具有特殊性的专业的教育教学和就业来说,应公布这一专业有多少学生、男女生比例如何、学生的整体就业情况如何、其中男生如何、女生如何,如果信息全部公开,比如某个专业一届学生40人,其中女生36人,刚毕业这届学生,只有5个女生找到工作,那么,受教育者完全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自主进行选择,如果明知这个专业几乎全是女生报考,女生就业情况很差,女生们还是争相报考,那是受教育者自己的事。

现在的问题,我国高校这些信息并不公开,公开的也是注水的数据——学校在分男女生招生时称女生就业特别困难,可公布的数据却很漂亮,就业率达到90%之类。这是值得高校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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