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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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政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全国政法院校改革试点学校,隶属于河北省司法厅。专科层次,学院代码(国际):13690

一、培养目标

主要为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监狱劳教单位培养各类警务人才,同时为政法机关等用人单位培养精通法律知识和实用法律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录取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二)从今年开始,我院所有提前批专业不再提前进行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环节,考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考生准考证上已标明)直接填报志愿。

(三)所有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男女不限。

三、学制、待遇

(一)学制三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三)按规定收取学费(5000元/年)和住宿费(500元/年)。

(四)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同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另外,学生还可获得由学院设立的学习奖学金和综合素质奖学金。

(五)学生在校期间,除接受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外,还可参加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的专接本考试和学院继续教育部组织的大学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

四、办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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