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学院校址:安徽省合肥市
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且色弱色盲者不宜录取。
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
8、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北校区位于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邮码:230022
南校区位于合肥市紫云路292号 邮编:230601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
高校招生章程为什么很重要 该怎么看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我国相关教育法规和教育部要求制订的,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教育部明确指出:“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 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
- 2015高考报考指南:如何解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