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来源:    要点:高校招生章程  
编辑点评: 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总则、学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类型,学习形式、招生组织机构、招生专业、人数和收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录取规则、附则,联系电话、网址等。

一、学校名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润扬南路33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学费: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注: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体格复查和录取资格审查,发现问题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颁发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二、颁发证书办法:学生毕业时达到《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毕业学分,德、体合格者,颁发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 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3. 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4. 执行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对本省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5. 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6. 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7. 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凡志愿填报我院的江苏考生,其报考条件必须是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BC(任一门达到B即可)、必测科目4C、技术科目合格以上。要求报考理科专业考生选测科目中有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报考文科专业考生选测科目中有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在江苏省的录取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可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8.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

9.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0. 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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