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就读校区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等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二、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
>>点击查看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
2015重庆大学高考录取查询入口开通
2015年重庆大学高考录取状态查询入口开通,点击进入查询。
- 2015石河子大学招生章程
- 2015新疆大学招生章程
- 2015西安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 2015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