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招生简章(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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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浙江大学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珠峰计划”重点建设的名牌大学之一,也是中国大学“常春藤联盟”(C9联盟)的成员。仔细研读浙江大学的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第十五条  在浙江考区,浙江大学在排定专业(大类)录取人选时如遇同分情况,将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大学在本科教学中,教学计划要求的必修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十七条  浙江大学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获浙江大学自主生、文体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和报考浙江大学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别按浙江大学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国防生录取政策
浙江大学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四川、湖南、陕西12省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政审合格,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具体按照浙江大学国防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录取政策
(一)浙江大学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2011年将在提前批次以“应用生物科学”名称招生录取。
(二)农学类和涉农类专业包含农学、园艺、植保、茶学、应用生物科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园林、生物系统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11个专业。学生入学一年后确认主修专业,确认范围仅限于以上11个专业,但可以辅修其他类专业或修读双学位。
(三)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修读农学学位的浙江籍学生将免交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浙江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一般专业48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至第二学年4800元(人/学年),第三学年16000元(人/学年),第四学年10000元(人/学年)。每学年按所修学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学费总结算。
第二十四条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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