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招生简章(2011年)

所属专题: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  来源:    要点:高校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湖南大学是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的著名大学,现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仔细研读湖南大学的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四十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经过多年的实践,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十二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本校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由学校统一颁发湖南大学全日制普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5高校招生简章信息由沪江高考资源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