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其它
1、学费
①信息安全、建筑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护理学、营养学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
②我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实行按学分收费试点。平台培养阶段均按人民币130元/学分标准收费,每学年约50个学分左右;平台分流后按分流专业收费标准收费: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专业,人民币6,500元/人?年;其它所属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③艺术类(艺术设计)、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④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专业:一、二年级人民币6,500元/人?年;三、四年级软件工程专业16,000元/人?年,微电子学专业12,000元/人?年。
⑤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30,000元/人?年。
⑥其他所有专业:人民币5,000元/人?年。
2、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人?年。
3、新生优秀奖学金
按《上海交通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符合新生奖学金条件的新生,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办理奖学金申领手续。
4、学校承诺: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监督和保证
1、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2、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
3、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9)。
4、在整个招生宣传、咨询、录取期间,除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我校招生文件规定书面承诺的各项优惠录取政策和加分政策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任何许诺均无效。考生和家长也不得以各种形式要求我校招生工作人员作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承诺。
八、咨询和联系
上海交通大学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校招办闵行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校招办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华山路1954号邮编:200030)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zsb.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医学院招办地址(重庆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776172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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