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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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铁道部、北京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现已发展成工、管、经、理、文、法、哲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开放式的研究型大学。仔细研读2012年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的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第十四条我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两个艺术类专业均按照“艺术类”专业名称公布分省招生计划。考生应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录取时将本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全部调档。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接收非一志愿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当年《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此外,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英语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晰、听辨正常;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来源地。
第十六条国防生只招应届、英语考生。考生须通过本省招生机构组织的政审、军检和面试。体检标准参照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
第十七条除国防生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民族班计划是少数民族定向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民族班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插班学习,学生毕业后须回本省区就业。
第十九条填报企业定向的考生须提前向定向单位了解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要求、定向就业政策及签订协议的要求和程序。录取时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去定向单位就业。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保送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经过“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艺术、体育特长生还需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获得特长生资格认定。录取降分范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以学校和考生签订的认定协议书为准。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它第二十二条本科新生全部就读于学校本部的主校区和东校区。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预定为: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学年10000元,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5500元;软件工程专业从第三学年开始学费为每学年16000元。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学年为750——1200元。如果国家调整新生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三条高职新生全部在我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住宿。其中:城市交通运输、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在北京交通大学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清河北京市公共交通集团党校院内);公路运输与管理、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法律事务专业在北京交通大学燕郊职业技术学院(北京东燕郊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院内)。
第二十四条高职学费标准:旅游英语每学年7500元,其他专业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清河职业技术学院每学年750元,燕郊职业技术学院每学年1200元。
第二十五条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录取到我校高职专业的学生一律不迁户口。新生户籍“农转非”按考生所在地的有关文件办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校外机构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二十七条
高招咨询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441
学校网址:http://www.bjt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北京交通大学燕郊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1590760
北京交通大学清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900026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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