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本科专业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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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华中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相结合的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和“985平台”的国家综合性重点大学。仔细研读华中农业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九)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办理。
第四章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取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五章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五条学校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8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四年学费;理工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以上、文史类考生高考文化总分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30分以上者,免除该生第一年学费。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六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特困生自强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知名专家设立的奖学金、行业和企业奖学金等(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畅通,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良好的学生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年获得国家专项拨款,设立国家助学金,专门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困难补助:包含临时困难补助、寒衣补助、伙食补助、学生住院补助、路费补助和集中特困补助等多项补助。
(五)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若干个勤工助学基地,设立了一批固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个上岗学生每月可获得150—600元的报酬。
(六)减免学费:学校每年酌情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的学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hzau.edu.cn,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hzau.edu.cn,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传真:027-87395964,E-mail:hnzs@mail.hzau.edu.cn。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校此前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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