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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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2012年4月,入选国家“小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仔细研读2012年东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东北财经大学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另外,我校国际商学院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2年招收主要项目如下:
1.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经济学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2+2);
2.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经济学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2+2);
3.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2+2);
4.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会计学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3+1);
5.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金融学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2+2);
6.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会计学专业联合学士学位项目(2+2);
我校国际商学院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我校本部当年各普通本科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录取的新生不可报考。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申请赴国外学习。
七、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调档比例不超过120%,辽宁省按略多于招生计划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东北财经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5.专业录取以实考总分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方向、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7.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A,必测为4C。
8.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
9.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0.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同时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选拔比赛,高考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并且公示合格,我校择优录取。
11.学校专业详细介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等信息详见2012年招生简章或到我校招生网查询。
12.招生办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dufe.edu.cn
招生网:http://www.dczs.net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话:0411-8471025984710258
传真:0411-847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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