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2年)

所属专题: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  来源:    要点:高校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中国民航总局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仔细研读2012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校内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为8元人民币。学校也为学生介绍一定数量的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按相关法规要求,不应低广州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7、学费减免  我校对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第三十七条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8000元,二年级以上且品学兼优者将可  获得该项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每人每年5000元,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者将可获得该奖项学金。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德、智、体、美等素质综合测评结果评选,奖励面为23%。其中,一等奖1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三等奖300元/生/学期。  
第九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十八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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