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

所属专题: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  来源:    要点:高校招生简章  
编辑点评: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仔细研读2012年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4、学校代码:10792
5、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邮编:300384
6、学校概况: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以城市领域为主要服务对象,学科和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秉承“重德重能、从实从严、勤奋俭朴、团结竞进”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发展城市科学,培养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人才。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和1个人成人教育学院。目前学校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3个,本科专业41个,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覆盖工、理、管、文等学科门类。拥有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获得“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制定我校2012年招生计划。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我校还将通过媒体及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根据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招生计划在总计划内可作适当的调整。

>>点击查看疯狂星期三,课程半价抢!专题,阅读更多相关文章!

最新2024高校招生简章信息由沪江高考资源网提供。

请输入错误的描述和修改建议,建议采纳后可获得50沪元。

错误的描述:

修改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