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83
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6、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五系两部及国际交流学院。
学院开设了以“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核心的34个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招生,现在校生8572人。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2011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08%。建院至今,已向社会注入毕业生10000余名,他们已成为学院和企业共同的资源。
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于2010年开始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现代物流和汽车技术竞赛项目,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以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2年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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