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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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华南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被誉为中国“南方工科大学的一面旗帜”。仔细研读2012年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学校概况
全称:华南理工大学(学校国标码:10561)
学校属性: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录取批次:第一批、提前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网址:http://www.scut.edu.cn
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北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南校区)
邮政编码:510640(北校区)联系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对报考国防生考生的要求:未婚,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两眼裸眼视力均在4.5及以上,男生身高162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标;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不招收色盲及红绿色弱、罗圈腿、平足、有传染性疾病的考生,不招收往届生。
3.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我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在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可招收日语、英语语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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