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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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点评: 北京工商大学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有着辉煌办学历史的高等学府,北京工商大学现为中央与北京市共建的北京市重点大学。仔细研读2012年北京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有利于考生把握其招生规则,从而制定适合自己的志愿。

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北京工商大学国标代码:10011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二条学校总占地面积82万平方米(合1229.5亩),分为良乡校区、阜成路校区和白云校区。我校2012年入学的学生一年级在良乡校区学习,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内。轻工纺织食品类(轻化工类)、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类(化学与生物技术类)专业的学生一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其他专业的学生三年级后在阜成路校区学习,阜成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11)号。
第三条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章招生条件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根据培养要求,我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要求口试成绩合格。
第八条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北京一批次录取中,我校一批次招生专业均单独预留20%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招收二志愿高分考生,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211”院校,具体分专业录取的原则不变。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大平行)的省份将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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