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对两代以上(含两代)聚居在藏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区外进藏工作的藏族干部、职工子女)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含师范类)毕业后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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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以“挖坑”录取剥夺学生高考权利
以免费参观为名诱导学生报名,催促他们在自主招生报名表上签字,面试中直接给答案,不告知相关招考政策……这样的“挖坑”录取,何尝不是对学生高考权益的攫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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