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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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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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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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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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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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总招生计划数:88名。(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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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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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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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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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1、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另行组织加试。 2、对考生中符合本市规定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对象,按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包括政策加分),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全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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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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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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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68020939(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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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8025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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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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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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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1、2014年春季高考录取新生报到后,于当年秋季入学。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春季招生录取资格。 3、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4、2014年春季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市教委公布为准,各招生专业简介可登陆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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