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招生简章

所属专题:2015自主招生新生必读  来源:    要点: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  
编辑点评: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包括国家重点大学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两大类。小编整理了一些重点大学自主招生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北京理工大学的自招信息吧!

六、资格初审

1.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报材料初审工作。

2.初审工作根据考生的申请条件及个人申报材料,遵循规模控制、突出专长、全面考核、优中择优,并兼顾生源质量与地区分布的合理性原则进行。

3.初审结果将于2014年1月12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七、学科基础测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通知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2.测试科目:理工类考生考核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与物理知识),文史类考生考核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与语文知识)。

3.测试时间:2014年3月1日。

八、综合复试

1.我校根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申报材料情况,确定参加综合复试的入选名单。对于少数具有特殊才能、有强烈从事国防事业志向的考生,根据本人申请,经专家评议,学校可对有关考生另行组织复试。届时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请点击)查询相关名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

2.复试在北京理工大学中关村校区进行,方式为专家面试。

3.入选考生请按照我校规定时间,持学科基础测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来我校参加复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选拔原则

1.根据考生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复试成绩各占50%测算成绩,并兼顾考生申报材料、学科特长及各省份生源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入选考生在《北京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将加大对农村户籍考生的政策倾斜,在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初审和认定资格等环节适度提高农村户籍考生比例。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决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赛区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以及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请在申报材料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获奖考生)”,可直接获得笔试资格。笔试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复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我校实行单独划线,并认定资格。

4.认定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十、优惠政策

1.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认定分为三个等级:

A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4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满足填报的第1专业志愿;

B档:我校本科一批提档线降20分;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当地提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之一;

C档:我校本科一批录取线上,加5分选择专业,且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

2.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提档线在平行志愿省份指第一次模拟形成的提档线。

3.各类认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并按以下方式填报志愿,方享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1)填满专业志愿且不重复,并服从专业调剂;

(2)A、B档考生在自主选拔志愿批次(若无自主选拔志愿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3)C档考生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3.推荐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的,按照教育部和北京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其它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考生请注意浏览我校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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