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清末新政
知道:
1.“预备仿行宪政”:1906年,清廷颁布上谕,宣布“预备仿行宪政”,提出从改革官制开始,逐步厘定法律、光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作为实行宪政的“预备”。
2.“责任内阁”:1911年清政府宣布组建所谓的“责任内阁”,在内阁13名成员中,汉族官僚4人,满族亲贵9人,其中皇族又占7人。这一内阁被成为“皇族内阁”。
理解:
1.新政的举措:废科举、办学校、派游学、改革官制、修订刑律。
2.新政的评价: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并未触及根本的专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