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2012年“初升高”招生政策有变化

 来源:沪江高考资源网    要点:高中入学政策  
编辑点评: 与去年相比,今年初升高招生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招生范围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取得正式学籍者,可以在当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5月4日,朝阳市区2012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发布了2012年中考和中小学招生工作政策。与去年相比,今年初升高招生政策有变化。

  今年中考时间定为6月20至22日。与去年相比,今年初升高招生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一是招生范围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取得正式学籍者,可以在当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以往只称为“城市随迁农民工子女”或“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今年增加了“招商引资人员子女”。二是高中招生的加分条件有微调:按省文件规定,将烈士子女加20分,调整为加10分;增加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分政策。三是包括普通高中在内的所有中小学全部实行新生平行分班制度,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加强班、奥数班等。四是示范性高中统招公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到初中的比例由2011年的80%提高到85%。五是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降为占统招公费生的20%。朝阳市一高中、二高中两校合计招收统招公费生2168人,比2011年增加6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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